用户名 密码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
股份报价转让的规则

  • 作者:
  • 出处:
  • 时间:
  • 人气:

股份报价转让的规则

 报价转让采取深圳证交所大宗交易模式,具体转让规则如下:

(l)交易时间

 星期一至星期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,9:30-11: 30,13: 00-15: 00,委托当日有效。在交易时间内,转让双方共同约定的成交确认委托实行实时配对成交。

 (2)申报数量

 股份代码格式为43***冰,委托的股份数量以“股”为单位,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应为3万股以上。投资者股份转让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的,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。

 (3)申报价格

 股份的报价单位为“每股价格”o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.01元,报价转让无涨跌幅限制。

 (4)清算交割

 报价转让的股份交收与资金交收均实行T/l日交易制度。

 (5)撤单

 报价委托或成交确认委托会导致出让方股份冻结,如果出让方需要变更委托信息,先要办妥撤单,然后才能重新进行报价委托或成交确认委托。

 (6)固定佣金费率

 成交金额的1.5%收取。

 (7)账户查询

 投资者可在报价券商处查询股份账户余额,在建设银行查询股份报价转让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。

(8)行情信息

投资者可在“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” , wwww. gfzr.  com.  cn)“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”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、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。
 



友情链接[所有链接] [申请链接QQ:] GoTop

 

联系方式-本站声明

财富在线© 2008 版权所有